優質的服務流程
· quality of service processes ·
- 需求溝通傾聽客戶需求,了解用戶使用環境和現場工況
- 方案設計根據現場實際工況,針對性出具解決方案
- 合同簽訂技術和商務規范確認,簽訂合作協議
- 產品制作選擇最優質的元器件,嚴格按照技術協議
- 調試安裝現場規范安裝,靜態動態調試,分析儀運行
- 售后服務后續維護,持續跟進,終身維修
山東濟南市槐蔭區太平河南路1567號均和云谷濟南匯智港6號樓
VOCs的驗收監測,涉及企業投入新建的VOCs治理設施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基本內容,也是企業能否投產涉VOCs排污生產線的基本準則,非常關鍵!如下為VOCs監測時的監測頻次問題。
問題:
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2018,廢氣驗收監測頻次一般為2天3次,3次是指3個結果嗎?如: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/2367-2022中揮發性有機物廠內無組織1h均值,根據監測方法1h均值可等間隔取4個樣品,那揮發性有機物廠內無組織1h均值驗收監測是否每天取4個樣品就可以了,還是說要取12個樣品?
回復:
您好!根據您的描述,經研究答復如下: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》第6.3.4條款規定“對有明顯生產周期、污染物穩定排放的建設項目,污染物的采樣和監測頻次一般為2~3個周期,每個周期3~多次(不應少于執行標準中規定的次數),此處的“次”是指“有效小時值”的次數。以上解釋僅供參考,建議咨詢相關標準解釋單位。